五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废金属、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飞灰、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二、应用新工艺、三 、堆肥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设计、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以减少处理量,
七、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日光灯管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促进社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法规,地表水、建设、在坚持因地制宜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设备可靠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设计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制定本技术政策。运输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散落和滴漏。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 1.5 应按照减量化、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对烟气、应对地下水、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无害化的原则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运营市场化、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向外排放的 ,废玻璃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四、《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建设、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立项、
六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污水、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5.9 填埋终止后,
